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开展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整治 实施方案
来源:作者:2017-11-10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开展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整治
实施方案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好中心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工作,确保下一阶段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市中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城区内渣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及各单位和个人在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通过开展宣传与整治行动让市民了解、参与并积极配合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达到环境卫生明显改观、空气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登双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田风云 支部委员、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欣 支部委员、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建平 支部委员、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晓华 支部委员、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常务)
姚 胜 支部委员、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
组 员:各科室、各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支队法制专干屈海湘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日期、时间
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8:30-15:30。
四、活动举行地点
固定宣传台设回龙路步步高超市(旗杆旁)。
五、宣传类型、范围
1、宣传类型:开展设置户外宣传台宣讲,主要让广大市民了解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内容和扬尘污染带来的危害以及开展扬尘污染整治所带来好处(责任部门:临时宣讲组负责完成)。
2、开展设临时流动宣传岗点,主要是向各相关单位、企业和广大运输驾驶员发放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资料,目的是让其了解并开展宣传发动和要求单位、个人积极参与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部门:临时流动宣传岗点组负责完成)。
3、开展走基层深入到各企业单位宣传,主要向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商品混凝土、沙场等企业发放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册,要求各企业单位严格按照《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内容组织并落实好,对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单位,支队将依法对其从严从重处罚(责任部门:一、二、三、四大队、机动大队)。
六、活动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1、城管支队负责人: 李晓华18074467988
2、城管支队现场负责人:李 智15974439777
3、新步步物业负责人: 汤 总18608440589
4、犇壹广告有限公司: 陈 洪18174488886
七、宣传内容、新闻媒体
1、宣传主题:开展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宣传口号:人人参与防尘治理,共享生态文明之城。
3、条幅内容:第一排写防治扬尘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第二排写认真贯彻落实《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排写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布幅尺寸1条(长3米、宽0.8米)。
4、广泛宣传,充分利用自身网站张家界城市管理网、支队群、张家界城管群以及邀请主流媒体张家界电视台、红网、张家界日报参加。
八、参加人员、分工
1、联合整治组人员(11人)
李晓华、屈海湘、李智、龚伟、符京涛、田磊、侯程耀、李晓林、符覃、王荣汉(公安交警)、宋佳明(公安交警)。
2、人员分工
屈海湘负责记者对接、写简报。
符京涛负责支队摄像及后勤保障。
李晓华、屈海湘、李智、李晓林负责宣传台宣讲。
龚伟、侯程耀、符覃负责向市民发放宣传册。
田磊负责现场拍照。
临时流动宣传岗点宣传由符京涛(摄像)、交警一大队、机动大队全体人员参加。
九、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级领导要亲自带头并组织学习,按本方案要求,精心布置,认真抓好落实。
2、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各单位要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做到遵章守纪,并按规定着装,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工作中时刻牢记使命,严要求高标准完成任务,执法时做到秉公执法,树立城管形象。
3、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前迅速将此次活动的意义及具体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同时深入到各相关单位、企业、驾驶员、市民中开展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争取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4、搞好配合、及时上报。各大队在活动期间要密切配合,搞好联动,认真积极参与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活动,整治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照片、总结材料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7年11月9日